|
|
|
为公司(分公司)及其股东提供以下(劳动/商事)仲裁、诉讼案件的常规代理、风险代理法律服务: 1、公司设立纠纷; 2、公司名称(商号)纠纷; 3、股东出资纠纷; 4、股东资格/股权继承纠纷; 5、股东股权纠纷; 6、股东知情权纠纷; 7、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纠纷; 8、公司决议纠纷; 9、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10、公司经济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融资担保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商业秘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保证合同、进出口代理合同等纠纷); 11、公司劳动争议; 12、公司知识产权、网络域名纠纷; 13、公司证券、期货交易纠纷; 14、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15、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16、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17、公司承包经营/特许经营纠纷; 18、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纠纷; 19、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0、国际货物、服务贸易纠纷; 21、公司行政合同纠纷; 22、公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3、公司及其高管刑事辩护; 24、公司解散破产纠纷; 25、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26、执行异议之诉; 27、公司诉讼案件的申诉和再审。
风险代理,即通常所说的“胜诉收费”,是指代理人与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暂不支付案件代理费用,或只支付部分案件代理费用或者差旅费用,待其债权实现或者诉讼目的实现之后,再支付约定比例或一定数额案件代理费用的代理形式。 在这种代理形式下,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相应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当事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案件代理费用。这种代理形式对双方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案件的阶段由当事人约定,可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任一阶段或者全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