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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时间:2020-09-02 2020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数据 1、2019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98元 2、2019年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6元 3、2019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14元 4、2019年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35元 5、2019年度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361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数额=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 后续治疗费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数额=可按照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数额=可按照30元/天×营养期限 4、误工费 误工期限: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期限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赔偿数额=可按照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期限 或者(2019年度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期限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数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者(100元/天-200元/天)×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或者也可由法院酌情认定。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数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721960元 二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90%=649764元 三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80%=577568元 四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70%=505372元 五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60%=433176元 六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50%=360980元 七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40%=288784元 八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30%=216588元 九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20%=144392元 十级伤残为36098元×20年×10%=7219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246520元; 二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90%=221868元; 三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80%=197216元; 四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70%=172564元; 五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60%=147912元; 六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50%=123260元; 七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40%=98608元; 八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30%=73956元; 九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20%=49304元; 十级伤残为12326元/年×20年×10%=2465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098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09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098元/年×20年=7219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326元/年×20年=2465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098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326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098元/年×5年=180490元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326元/年×5年=61630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2351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10935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23514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10935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23514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10935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2351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10935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数额=78361元/年÷12个月×6个月=39180.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1)致受害人伤残的赔偿数额 一般根据伤残等级由低到高,在1000-20000元范围内予以确定; (2)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数额 在1000-20000元范围内综合予以确定; (3)若在以上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受害人精神抚慰的,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