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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西安24个污染天 专家:将PM2.5纳入法律体系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10月份以来,西安连续出现重度污染的雾霾天气,治污减霾形势严峻。今天(5日)上午,在西安市环保局、西安市法学会主办的西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征文获奖论文交流会上,环境保护法专家呼吁尽快修改《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议将PM2.5纳入区域大气污染法律防控管理体系。

  西安10月份24个污染天

  10月以来,古城西安连续遭遇雾霾围城。10月22日开始,西安连续9天出现雾霾污染天气。其中,28日西安市气象局发布10月份以来第四个霾黄色预警信号,该日西安空气质量指数全市平均达到290,为重度污染,是10月1日以来空气质量最差的一天。

  据西安市环保部门统计,10月份西安蓝天数仅有7天,轻度污染10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8天。在污染的24天中,20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4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9月份相比,10月份 PM2.5 月均浓度上升了46.84%,达标率仅为22.58%。

  环境保护法专家:将PM2.5纳入法律体系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到了必须修改的时候,它已经完全不适用于新的条件下,对大气污染的防控的基本要求,它的很多法律的归置、立法的理念都比较落后。”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副教授王继恒说。

  在西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征文中,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副教授王继恒写的“西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环境法制变革”获得了本次征文一等奖。在交流会上,王继恒坦言,如果政府不从政策、制度乃至思想观念上对环境保护作出根本改变,人类文明的前景将不堪设想。

  “《西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主要是针对城市煤烟型的污染,对城市大气污染的控制,并没有把PM2.5、酸雨、臭氧等新型污染都没有纳入法律调控的范围中,这是重大的空缺。”王继恒说,只有把PM2.5、酸雨、臭氧等新型污染物纳入区域大气污染法律防控管理体系,从法律上对它进行规定和治理,才能有效减少污染天。

  “在针对PM2.5的法律规定方面,西方国家是相对完善的。例如西方国家在规定汽车带速行驶时,停车三分钟就必须熄火,否则最低将被罚款300美金等,这些都是可以借鉴的。”王继恒说。


  “在国外,垃圾分类是法律义务,如果你不这样做,就会被采取强制的经济惩罚,有国家还专门设有垃圾银行,通过回收电子废弃物、电池等,给予民众经济补偿。”王继恒认为我国公民环保意识相对淡薄,因此他建议政府采取“经济刺激”、“经济引导”等方式,唤醒公众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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